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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逸民帖》是王羲之《十七帖》第二通尺牘。4行,39字,草書。文意顯見隱逸之志,字勢轉顧多姿。
原文:
吾前東,粗足作佳觀。吾為逸民之懷久矣,足下何以方復及此,似夢中語耶!無緣言面為歎,書何能悉?
譯文:
我上次東行,略見當時美好的山川景物。我想隱居當逸民的想法已經很久了,你(王羲之的妻弟郗愔)怎麼現在才又提起,像是夢中的話哩!沒有機緣見面,甚為感歎,書信中何能盡表我的心意?
關於逸民帖:
《逸民帖》文「吾前東粗足作佳觀」一句,應解讀成「我前段時間向東略行(至金庭),構築置辦了一處可心的住所」為宜。關於家居住宅可參照清代道光《嵊縣志》:「(王羲之)《宅圖帖》:「丘令送此宅圖,雲可得四十畝,爾者為佳,可與水丘共行視,佳者,決便當取問其價。」此宅似即金庭,蓋在郡日遣人行視者。設在蕺山,則無須圖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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