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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彼所須此藥草,可示,當致。
譯文:
您(王羲之的好友周撫)那裏(蜀地)若須要我這裏的藥草,可以告訴我,我當設法幫您弄到。
關於藥草帖:
王羲之在服食與服丹的同時,就要服用各類藥草,以抵止副作用的產生。這類藥草,在尺牘中也有具體的記載,如旃罽帖、胡桃帖、藥草帖、來禽帖(以上《十七帖》)、狼毒帖、黃甘帖所提及的旃罽、胡桃、青李、密柑、蘋果、菊、狼毒、櫻桃、來禽、日給藤等藥草。王羲之即要在山中尋找藥草,又要在自己的園子里種植藥草。《十七帖》二十九通幾乎是「蜀地之書」,通過居於巴蜀的周撫寄送藥草。為了取得身體的活力,滋養強壯劑,王羲之晚年居剡主要的精力聚集於養生之事上。《法書要錄》所收王羲之尺牘凡465通,言及書法者僅一條:「君學書有意,今相與草書一卷」,即是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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