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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足下所疏云,此果佳,可為致子,當種之。此種彼胡桃皆生也。吾篤喜種菓,今在田里,唯以此為事,故遠及。足下致此子者大惠也。
譯文:
您(王羲之的好友周撫)所寄來的信上說,這種水果很不錯,可以幫我弄到種子,我將取來種下。這裏(會稽)所種下的您那裏(蜀地)的胡桃都生長了。我最愛種菓樹了,現在在田裏,只做這件事,所以從這老遠的地方特地向您提起。您送來這些種子,對我真是大大的恩惠啊!
關於胡桃帖:
《胡桃帖》中的「胡桃」,即今之核桃。從帖文「今在田裏,唯以此為事」之句,可知王羲之寫《胡桃帖》的時間是在西元355年(東晉永和十一年)去官之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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