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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胡母帖》為《十七帖》叢帖第十八通尺牘。草書,5行,42字。信中言及王羲之在會稽內史的官職上諸事極不順利。
原文:
胡母氏從妹平安,故在永興居,去此七十也。吾在官,諸理極差,頃比復匆匆。來示云與其婢,問來信,□不得也。
譯文:
嫁給胡母氏的堂妹一切平安,她原來住在永興,離這裏(會稽)大約七十里地。我在目前的官職上,諸事極不順利,近來又非常忙碌、匆忙。(胡母氏堂妹)來信說,有信交給其家婢女,但前去問此來信,並沒有此信的消息。
關於胡母帖:
《胡母帖》「胡母氏從妹平安」中的胡母,複姓,讀音為hú wù。從妹,未詳何人。胡母氏的郡望為泰山奉高縣,王羲之從妹所嫁胡母氏,指胡母輔之的兒子胡母謙之。永興,屬會稽郡,在山陰西北面,今浙江蕭山縣。「吾在官,諸理極差」句,「在官」是指王羲之在會稽內史任上,即西元351年~355年(晉永和七年至十一年間),言「諸理極差」,指為政之事。王羲之為會稽,曾為兩件事所擾:一是東土荒災;一是王述復出後對會稽刑政方面的刁難,王羲之因而深以為恥。辭郡之事,亦由此導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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